据报道,中部某电视台2011年至2013年共采购电视剧327部,总价24亿元。为将如此巨量的电视剧在合同期内播完,该台卫视频道每天播出电视剧10集以上。即便如此,到2014年8月,还有21部总价值2.1亿元的电视剧来不及播,库存积压严重。2014年开始,司法部门相继查处一批电视剧购销环节滋生的腐败行为。

电视剧购销腐败,其根源与国企腐败问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比如出资人不在位。如果是市场化运作的电视台,采购电视剧必须考虑市场需求、观众口味。巨量采购造成库存积压严重,电视台的出资人早就不干了,因为这是在滥花出资人的钱。国有电视台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其次是广告费等经营收入;因为市场竞争相对温和,以及财政托底的原因,“经营压力”的概念比较模糊。而资金宽裕,则是“疯狂买剧”的前提条件。

事实上,代表出资人行使监管权力的部门并不少,比如上级主管部门,还有财政、审计等部门。电视台台长疯狂购买电视剧,暴露的问题是监管缺位,这主要不是制度问题,而是人为问题;花的是公共资金,而不是谁家的钱,所以又成了“崽卖爷田”,大家都不心疼。那么,对电视剧购销腐败问题,就不能只查电视台领导,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渎职责任。

解决电视剧购销腐败问题,应从两个方面着眼。一个是,国有电视台经营机制需要改革。国有电视台首先是新闻媒体,官方新闻宣传职能是它的主要任务,其次才是娱乐、影视机构。笔者认为,电视台的两种职能不妨实行拆分运作,新闻媒体职能仍以传统方式运作,而娱乐、影视业务实行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即便说,自负盈亏后也不能因为亏损严重而破产,因为电视台是一个整体;但至少是考核机制不同了,经营者承担的责任性质也不一样了,比如,电视剧播放业务若对投入产出进行业绩考核,经营者就要算成本账,重视收视率,而不大可能出现疯狂买剧后疯狂播出、库里积压两个多亿的产品的情况。拆分运营只是个思路,若可行,经营机制方面的技术操作问题还需要专业性探讨。

另一个是,国有电视台的电视剧采购应模拟政府采购,至少应存在一种专家委员会的机制,不能少数人拍脑袋决定。采购预算更要公开透明,比如定期晒一晒,接受社会监督。一个电视台两年间斥资24亿元采购电视剧,大大超出播放能力,难道没人追问:谁在监督电视台采购?监督者都在干什么?并且,电视剧采购资金有无像样的预算、支出计划,都叫人怀疑。如此宽松的监督环境下,电视台领导不滥用权力,那才是怪事。

据《全球电视剧产业发展报告(2016)》统计,2015年中国生产电视剧773部、21546集。播出集数赶不上产量、远远供大于求一直是中国电视剧市场的特点,供需严重失衡的结果导致潜规则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