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公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以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的100条细则。

其中,《规范》从内容管理、审核制度、认证体系、技术要求四方面对短视频平台做出整体规范,而100条细则又在内容审查层面将审核标准深入细化。

在认真阅读完两份文件之后,我们从中总结出十大关键词,并结合文件中的重点内容做出如下解读。

1、正能量

(1)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

(2)网络短视频平台在内容版面设置上,应当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正向议题设置,加强正能量内容建设和储备。

(3)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合理设计智能推送程序,优先推荐正能量内容。

从主流官方媒体入驻到正能量内容储备增大,并享受优先推荐,短视频平台已经被纳为正能量内容传播的重要一环,这与短视频平台迅速增长的活跃用户有关。据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短视频行业活跃用户数突破5亿,相比2017年同比增长104%;短视频应用渗透率达46%,即近半数网民成为短视频用户。

短视频平台的用户覆盖面积不断扩大,影响力迅速走高,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必将越来越大。未来,主流官方媒体将入驻更多短视频平台,在年轻人大面积聚集的新型互联网社交平台中开辟发声窗口,传播“正面优质”内容。

去年,火山小视频已官方声明将对正能量内容优先加权推荐。《规范》发布之后,更多短视频平台也将无条件为正能量内容扩大曝光量,各个平台的“红色”属性将更加明显。

2、先审后播

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此前,先审后播制度只应用于影视综艺等视频内容,而今,此项制度在短视频中同步生效,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部门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力度正在向影视综艺等内容平台看齐。

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中的用户弹幕、评论也需要在审核后发布。弹幕和评论都是观众表达态度的途径,审核虽能过滤违规违法内容,但也可能因此对用户的表达积极性造成影响,甚至会成为平台控评的手段。

尤其对弹幕而言,作为用户观看视频过程中的一种实时互动方式,弹幕已经被众多年轻群体接受并使用,弹幕量甚至已经成为衡量视频热度的一个维度。弹幕经审核后发布不仅将增大短视频平台的审核难度,也很可能会影响用户交流的即时性,进而影响观看体验。

3、审查队伍

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审核员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审核员数量与上传和播出的短视频条数应当相匹配。原则上,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

根据《规范》中的要求,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审查主要为自审自查,但审查队伍需要经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达到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要求。

在审核队伍的规模限制上,《规范》要求每1000条短视频需要配置1个审核员。据统计,今日头条在2017年底,平台每天的短视频上传量就达到了2000万条,那么仅在今日头条一个平台就需要招聘2万名审核员。另外,截至2018年6月,抖音的日活用户达到1.5亿,假如每天每2个人上传1条短视频,那么平台的日上传量为7500万条,需要匹配的审核员规模为7.5万人。

按此推算,这项要求落实之后,各个短视频平台审核成本将大幅增长,相关广电管理部门的工作时间预计也将极大地得到充实。

4、保护版权

(1)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2)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中的片段,以及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节目中的片段。

从这几条规定来看,监管部分对短视频内容的版权保护进一步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用户对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的随意拼接。另外,一般的普通用户不再享有上传影视剧综的权力,平台UP主的搬运能力或将受限。

同时,对于还未拿到播映许可证的影视剧综,也不能提前放出视频传播物料。但大多影视项目往往在拍摄完成后一边送审、一边定档、一边宣传,这项政策落地后,影视作品常规的营销计划和运作时间或将重新规划。

5、未成年监护

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采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时间予以限制,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有效防止未成人沉迷短视频。

数据显示,短视频平台的用户群体整体以24岁以下的年轻群体为主,占比将近50%,其中包含大量的未成年用户。

在这样的受众规模上,短视频平台确实需要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上肩负起更多的责任。在100条细则中,监管部门也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作出具体定义,包括早恋、打架斗殴、吸毒、性暗示等。

6、封杀劣迹艺人

短视频平台不得为包括吸毒嫖娼在内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及黑恶势力人物提供宣传平台,着重展示其积极一面。

近年来,有过吸毒、嫖娼、婚外情等劣迹的艺人群体越来越多。然而,虽然这些艺人已经受到法律制裁,但仍有粉丝群体愿意为其作品买单,使他们重回大众视野成为可能。而此项政策明确限制了吸毒嫖娼人员的宣传渠道,也将进一步加大劣迹艺人洗白或复出的难度。

7、限制丧文化

短视频平台不得宣扬不良、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容,包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丧文化等。

在100条细则中,丧文化也被列为不良人生观之一。但对年轻人而言,限制“丧”或许会让他们变得更“丧”。

近年来,丧文化已经成为年轻人群体中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之一。在面对学习、生活、工作的多重压力之时,人们习惯于用不作为、无目的的“丧”来缓解一下眼前似乎无可抵挡的重量。但大多数群体的“丧”是间歇性的,他们用“丧”来与心头的焦虑达成和解,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放空地带。因此,对“丧文化”的过度限制或许会使年轻群体变得更加焦虑和无所适从。

8、抵制低俗

短视频平台不得展示淫秽色情,渲染庸俗低级趣味,宣扬不健康和非主流的婚恋观的内容。

任何时候,人们对低俗内容的接受度都没有下限,内容平台必须从源头截断此类内容的传播。

2018年以来,已经有多家短视频平台被约谈,下线整改。大多平台都自发加强自审自查的力度,下架相关问题视频,封禁问题账户,增加审核敏感词等。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低俗内容向来零容忍,任何平台都不要试图以打擦边球的方式为低俗内容提供传播土壤。

9、实名认证

网络短视频平台对在本平台注册账户上传节目的主体,应当实行实名认证管理制度。对机构注册账户上传节目的(简称PGC),应当核实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对个人注册账户上传节目的(简称UGC),应当核实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

短视频平台全面落实实名认证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个人或机构的责任意识,对所上传的内容先行把控,防止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等违法违规视频的传播。这不仅有利于短视频平台实现规范化管理,也有利于监管部门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10、共享“黑名单”

(1)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一周内三次以上上传含有违法违规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及上传重大违法内容节目的UGC账户,平台应当将其身份信息、头像、账户名称等信息纳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

(2)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对“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对被列入“违法违规上传账户名单库”中的人员,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在规定时期内不得为其开通上传账户。

各网络短视频平台将在抵制违法违规内容传播者的过程中走向联合,通过实名认证之后,对于在某平台存在传播非法内容的用户,也将同步被其他短视频平台列入“黑名单”,进而被全平台封杀。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抬高不法分子的犯罪门槛,遏制其利用互联网传播违法内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