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

文创产业第一部大法《电影产业促进法》昨天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施行多年的《电影管理条例》也将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根据相关法规,取消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单片)许可证审批,让电影制作更加便利;严禁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禁止放映时插播广告,让电影发行与放映更加规范;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影片应予以提示。

对于内地制片人、导演来说,今后拍摄电影需要经过的审批流程将大大简化。一方面,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单片)许可证审批均被取消,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入电影产业。这意味着,只要满足资金、人员等条件,企业拍电影的门槛将进一步降低,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另一方面,无论是电影剧本备案还是影片审查,都从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下放到省一级电影主管部门。而此前,拟拍摄电影都得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备案。而且,为防止各地审查管理和审查结果在标准与尺度上把握不一致,《电影产业促进法》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同时,规范了电影审查标准的制定和公开的程序,还设置了出现争议的情况下再审的条款。

“这样拍电影就更方便啦,好事情!”安乐影业总裁江志强表示,现在国内一年投拍的电影越来越多,集聚在一起有近千部,全都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来审批,忙都忙不过来,把审批权下放到各省主管部门会效率更高。

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行为,也将得到实实在在的惩罚。根据该法,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制片人孔令晨笑言:“就该这么罚!偷票房的,发现一次,就要严格处理一次。只有这样,电影市场才能更加规范,真正用心的电影人的努力才能得到尊重和保护。”

《金刚狼3:殊死一战》

《金刚狼3:殊死一战》本周五上映,片方和影院都提前收到了这样一条通知:需要在线上线下售票窗口显著位置标明提示“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应在家长陪同下观看”。这是《电影产业促进法》实施后的一大新变化。根据该法,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这部影片有不少暴力镜头,可能会给孩子造成伤害。以前我们也有影院对这类少儿不宜的影片自发贴告示的,但毕竟不是法律,现在就有法可依了。”影评人周黎明如此评价。

此外,对国产电影放映方面的扶持,也被写进了“促进法”。根据相关法规,电影院应当合理安排由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所摄制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并且放映的时长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时长总和的三分之二。对此,《驴得水》导演刘露坦言,在国产电影尚未发展壮大之前给予一定的保护是必须的,同时,国产电影也需要早日自强,要靠好口碑赢得市场和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