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人》“70万字、118易其稿、10个月拍摄”的行业奇观可一窥当下的中国“好剧本”焦虑

最近,震荡之后的电影行业正在寻求理性回归,标志之一就是大家开始重新重视起了剧本,都在要求要做好故事。但以最近几年的行业经验来看,任何一个单词的空前流行都可能引发可怕的事情——“大片”盛行之后毁了大片,“IP”盛行以后废IP……笔者隐约感觉到又有人要对“剧本”这个词儿动手了。

注重剧本和故事,本身确实是好现象。但若投资人、制片人擎着“做好剧本”的大旗,却矫枉过正,不顾剧本的开发规律和时间、金钱成本投入,盲目地试探开发方向、不断地要求导演和编剧修改剧本,甚至亲自上手修改,恐怕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投资人、制片人磨废几批编剧也得不到自己满意的“好剧本”,甚至最终造成项目开发的灾难。但是,如果投资人、制片人对于导演、编剧不能制衡和约束,放任其信马由缰地进行创作尝试,也难保不再出现《摆渡人》这种“70万字、118易其稿、10个月拍摄”的行业奇观。

每个人心中对于好剧本的评判标准可能都不同:

对于编剧和导演来说,好剧本应该具备较高的思想内涵和剧作水平,在题材、主题上有独到见解且震撼人心、在结构和结局上独辟蹊径、人物求新求异、对话和细节描写独具一格辨识度高。如果是改编剧本,更涉及和原作的呼应和取舍。

但对于投资人、制片人和导演来说,剧本只是一个半成品,只有被导演拍摄成了电影,和最大范围的观众见面以后,才能体现出它全部的构想。

对于观众来说,他们为题材和演员走入影院,被技术呈现“蒙蔽”双眼,被故事、人物和情感所打动。观众并不管电影制作过程中间有多少艰难,只关心观影是否符合自己的期待,是否满意这一次消费。观众如果不满意,在他们的字典里,绝不存在“没有功劳还有苦劳”这句话。

因此我们在此处讨论如何做好剧本,绝不是编剧之间的坐而论道,而是基于制片范畴下的剧本探讨。

无论是商业电影还是作者电影(分类方法,见《说影解制|你未必看懂了《七月与安生》的制片“成功学”》),想把一个故事实现成好看的电影,与所有人的智慧投入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但是如果出主意的人太多了,大家的意见就难免南辕北辙,由一个人指挥并最终决定剧本的发展方向就尤为重要了。

①作者电影剧本必须由导演作为决策者来拍板开发和修改方向;商业电影则由投资人来决策。做决策这件事情不能搞民主,必须有人在大方向上拿主意。

②剧本创作过程中有机地融合导演、制片人和投资人的意志,从中达成艺术、技术和商业的平衡。

这一对矛盾关系构成了电影剧本开发的制衡机制, 若一个剧本的开发过程符合上述两条,先天就在操作层面具备了成为一个“好剧本”的基础。

问题一:符合剧本决策者要求的就是好剧本?

无论是投资人还是导演,决策者在剧本的开发过程当中,面临三个层级的要求:

第一层是需要找到一个能够做成电影的故事,这个故事要适合且值得以电影的形式来讲述,且具备极好地利用电影叙事特点的“底子”(否则何须拍电影,看小说即可);

第二层是需要剧本能够有合适的导演愿意去执导;需要剧本在技术上可实现(拍成好电影),制片人能在合理的成本、周期内组织开发和拍摄;需要剧本具备一定商业性及可观的投资回报前景,使得投资人愿意投资;

第三层是剧本能否吸引到合适的有市场号召力的演员来参演。

但充分完成了这三层级任务的剧本,对决策者来说可能是一个“好剧本”,但对其他人来说,很难讲是不是一个好剧本。经历了短则几个月,多则几年的开发和调整,必然已经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妥协于审查制度、制片成本规模、周期计划、技术呈现难度、导演构想、投资人喜好、演员档期、演员表演及台词功底、广告商产品投放计划、发行方档期计划……

最关键的是,剧本改到什么程度才能开拍,上面所说的剧本是否满足完成拍摄一部好电影,可能更要由决策者拍板执行,因为只有他心中有着完成一部好电影的完整图景,也要为电影的成败负起全部的责任。

问题二:如何避免决策者一意孤行导致剧本失败?

如何为作者电影创作好剧本在此处就不赘述了,作者电影的创作原则即是完成导演的创作需求,因此只要做到导演满意即可。导演在做剧本的过程中,如果自己的构想比较小众、经验不够丰富,就很难寻找到演员愿意出演,更难获得资金支持。这类剧本就不知不觉地淘汰掉了。

若是为商业电影创作剧本,投资人就是决策剧本开发方向最重要的人。他将决定一个剧本或创意能不能获得启动资金,能不能进入筹备,能不能开始拍摄。

确实,实际情况是术业有专攻,不能要求每一个投资人都非常懂剧本创作。但既然肩负着决策责任,投资人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剧本阅读基础水平,更要兼听各方面的意见后进行判断开发方向是否能够指向一个好剧本和一个好电影,并决策制片人和导演的工作能否继续。

当然,如果投资人一意孤行坚持自己,罔顾制片人、导演和编剧团队的意见和想法,牛不喝水强按头,恐怕最终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好剧本”。

问题三:好剧本真的有可能被批量生产吗?

对于作者电影来讲,有天赋的导演每一个剧本都是好剧本的可能性是有的。但这些导演短则两三年,多则十年八年才能出一部。对于中国电影行业,只能起个“高峰”的作用,起不了“高原”的作用。

当下对于好剧本的呼唤,更多是针对商业电影的操作。

因为如上所述,商业电影好剧本的制衡机制更加复杂,获得的难度更大。当下的电影投资人的专业能力还在稳步提升的过程当中。

但从投资人角度来讲,仍然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寻找和开发那些兼具商业性、艺术性和技术性的好剧本。

想要做这样的剧本,就必须从好莱坞发展史中汲取养分。

好莱坞从一开始就深知自己制作的不仅是电影,而是一种“具有电影形态的可以复制的娱乐产品”。这些产品不能被单纯地称之为是电影,是因为它虽然形态是电影,但杂糅着艺术性、技术性和商业性,提供的是兼顾迎合意识形态、社会价值观和观众消费需求的特殊娱乐。

最重要的是,好莱坞希望这些电影是“可复制的”,而非艺术通常所追求的独一无二、不可重复。这就是好莱坞电影的创作生产管理能够发展为工业的思维土壤,他们通过专业的调研和分析,从每一个项目当中积累下成功的经验,试着从做对一件事,慢慢发展到做对十件事,到做对一百件事。

如果说制片制作、宣传发行这些环节,可以通过流程控制和人员管理去实现成功经验的累积和复制,那么,整个电影行业最难控制且最不具备可复制性的应该就是项目开发环节。而这个环节的难题便是如何一而再再而三地做观众认可的好剧本。


超级英雄电影《复仇者联盟》剧照

好莱坞的解决方式是总结出了“类型电影”。

类型电影的产生其实本身就是一个大数据成果,就像星座一样,很大程度上仰赖于统计。虽然类型片的基础架构很早就确定出来了,但它根据美国观众的口味变化、美国社会生活和政审制度的变迁,一直也在起起伏伏发生变形和升级。好莱坞在走向全球市场后,就开始致力于开发出适合全世界人民口味的影视作品。由于成本高企,他们更加小心稳妥地采取公式化的操作法则,在艺术性、技术性和商业性的配比上做出调节,然后加以不同的包装,区分出不同的产品类型。 同时,还通过不断地制造视觉奇观,来降低讲故事的难度。

这就是观众说的:满满的全是套路。但好莱坞就是认认真真地在复制套路,然后让全世界观众在套路里持续地感受到惊喜。

从当前的实际工作出发,目前在商业电影好剧本的创作上,还是要认认真真地学习套路、应用套路,在类型片基础上保守尝试、慎重改造出适合中国观众的套路。套路出风格、套路出水平,寻找到适合中国电影市场的黄金剧本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