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恺英网络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孙公司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韩国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传奇网页游戏以及移动游戏授权许可合同。移动游戏授权许可合同约定,娱美德将其拥有知识产权的Legend of Mir 2(中文名称为“传奇”)授权浙江欢游进行移动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开发及商业运营,合同金额为200亿韩元(约1.19亿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浙江欢游自有资金。浙江欢游支付此笔预付分成款后,将取得两款手游为期3年的IP授权。此前,凯英网络曾于6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韩国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签订了传奇移动游戏和网页游戏授权许可,合同金额为300亿韩元,授权期限为三年。两份合同共计涉及金额达5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元2.98亿元)。依据授权,公司分别可以制作三款网页游戏和两款移动游戏,授权期限为三年。

韩国Wemade是一家世界著名的网络游戏及移动游戏的开发和跨国发行公司,其公司股票2009年12月在韩国KOSDAQ挂牌上市。

对于大手笔的购买授权,恺英网络是这样解释的:“传奇”游戏进入国内15年以来,玩家粘性高、受众群体广、覆盖韩国、欧美、中国、日本、菲律宾等国家,深受玩家喜爱与追捧,经过多年累积,市场份额巨大。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合同,为公司游戏研发及游戏运营储备了重磅优质IP,有利于公司加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不过,在今年6月恺英网络宣布和娱美德签订授权合同之后,传奇的著作权共同拥有者、盛大游戏子公司——亚拓士随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恺英网络与娱美德的合同无效。

据了解,该案目前仍在走相关法律程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于8月5日作出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行为保全的民事裁定,恺英网络以及娱美德不服随后提出复议请求,不过已被法院驳回。

法院裁定书确认,娱美德和亚拓士共同拥有Mir2(热血传奇)游戏的著作权,娱美德未与亚拓士协商与恺英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合同,涉嫌侵害亚拓士作为共同著作权人的权利。鉴于该授权许可合同可能投入商业运营,如不及时制止将会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因此禁止该合同的履行。

如今官司未了,恺英网络又与娱美德签订了新的授权合同。盛大游戏与亚托士表示非常震惊与气愤。亚托士发出声明指出两公司无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民事裁定,绕过共同著作权人进行单方授权,这一行为是对国家法律极大的蔑视和不尊重,亚托士对这一行为不予承认,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向律师了解到,由于浙江欢游系原著作权纠纷案外人,因此,亚拓士先前提起的保全并不当然适用于浙江欢游。但是,亚拓士可以另案提起诉讼。不过业内人士认为,恺英网络利用孙公司与娱美德签订新的授权合同,可帮助其规避此前的诉讼保全裁定,而盛大若再提起新的诉讼与保全,又需要大量的精力与资金。此前,亚托士已为诉前保全提供了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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