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版税局通知公告,按照《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国家版权局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电影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17年度第九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相关网络服务商应对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重点作品采取以下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在影片上映期内不得提供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 容的网络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的网络服务商、电子商务平台及应用程序商店应加快处理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