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

周星驰被称为“喜剧之王”,身兼演员、导演、出品人等多重身份。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可以发现,周星驰还是一个不可小觑的投资高手,尤其是近日将自己旗下一家影视公司51%股权以13.26亿元出售一事,引起业内外的高度关注,且这只是周星驰众多投资布局中的冰山一角。

瞄准影视房地产

近段时间关于周星驰的热门话题源源不断,一方面是因为由周星驰监制的电影《西游伏妖篇》已进入宣传期,并将于本月底在国内上映;另一方面则是周星驰将旗下一家名为PREMIUM DATA ASSOCIATES LIMITED(以下简称“PDAL”)的影视公司,以共计13.26亿元的价格把51%的股权出售给新文化全资子公司新文化香港及关联方Young & Young,让人们看到资本市场上一个表现完全不同的周星驰。

《西游伏妖篇》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单是影视领域,周星驰就布局不少。首先不可不提的正是这家此前并不为人熟知、估值却已达26亿元的PDAL。PDAL于2002年2月在BVI注册成立,并于2003年5月在香港登记,旗下拥有晴港置业等3家子公司,主要从事电影和影视娱乐内容投资、开发、制作/发行、电视剧制作/发行等相关服务。数据显示,2016年1-9月PDAL的营业收入为8117.51万元,净利润为6418.5万元,均远超2015年的业绩表现。

尽管PDAL目前的业绩表现较好,但周星驰在影视领域布局的最知名公司并非PDAL,而是星辉海外。1996年,周星驰创立了星辉海外,创作拍摄的首部电影《食神》就获得超过4000万港元的票房,随后《喜剧之王》、《少林足球》、《长江7号》等多部作品接连上映,而电影《功夫》则在全球获得近1亿美元的票房,《美人鱼》更是成为国内首部破30亿元票房的影片,多部影片的市场表现让星辉海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在影视领域,在房地产领域周星驰也玩得一手好牌。其中周星驰的母亲凌宝儿曾透露,周星驰曾以3.2亿港元与朋友共同买下一块地皮,随后该地皮建成四栋别墅,其中一栋的价格就高达3.8亿港元。此外有公开资料显示,周星驰曾在2002年以3000万港元买下香港旺角两间商铺,以每月23万港元的价格出租,并于2004年以4300万港元将其卖出,从中获得较高收益;随后2007年,周星驰又以2.1亿港元买入位于九龙尖沙咀的一个商场,并在2009年以3亿港元的价格售出,账面净赚9000万港元。

投资路上并非一帆风顺

从整体情况看,目前周星驰在影视、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布局均获得较大收益和影响力,但实际上,作为明星投资人的周星驰,并非从一开始就能在每个投资项目上获得超额回报,也曾经历了投资失败、公司倒闭的情况,并且是在影视这个与周星驰紧密相关的领域。

有消息显示,在创办星辉海外前,周星驰曾创建过两家电影公司,但都因为票房不佳而破产。其中一家是周星驰在1993年与杨国辉等人组建的香港彩星电影公司,虽然大多数人对该公司的名称并没有太多记忆,但其实被众多影迷奉为经典影片的《大话西游》正是出自于香港彩星电影公司,并且也正是这部现阶段受到普遍认可的《大话西游》,在当时却以票房惨败告终,公司也因此而破产。

《大话西游》

除此以外,其实周星驰现阶段还是香港上市公司比高集团的股东,持有50%左右的权益,但比高集团的业绩表现却不甚理想。比高集团原名帝通国际,原本业务为电子通讯设备、电脑硬件设备销售等,早在2009年,周星驰就已是该公司股东之一,拥有24.21%的股份。2010年5月,帝通国际更名为比高集团,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此时周星驰也成为比高集团执行董事,并通过随后多次买入股份,将持股比例提升。与此同时,比高集团随着周星驰不断深入,业务也转移至电影制作、艺人发展、后期制作、特许权及衍生品等方面,并购了内地越界影院投资公司、嘉裕影院管理公司等,向影视终端市场发力。

但据比高集团去年11月公布的2017财年上半年财报显示,比高集团在该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额为2500.5万港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37%,净利润方面则在上年同期-2751.6万港元的基础上,亏损持续扩大,达到-3621.3万港元。且亏损几乎已成为比高集团的常态,通过观察可以发现,自2013财年以来,比高集团除在2013财年实现盈利外,后续几个财年均处于亏损状态。

在某院线市场部经理王荣看来,周星驰在影视领域投资的失利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影视行业的发展特点,即高风险,可能一部电影票房失利就能给相关电影公司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使其破产倒闭,而电影公司若要在影视行业上站稳脚跟,则需要过硬的内容产品,并学会控制风险。

明星影响力难成常胜法宝

鉴于周星驰旗下公司PDAL的51%股权被新文化收购,周星驰参与的相关资本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其中比高集团的股价就在消息发布后出现上涨。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可视为又一次的明星IP资本化。

且新文化在此次投资PDAL的公告中表示,周星驰的作品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变现能力,其本人也是华人电影市场中的稀缺品牌,公司将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深化与周星驰本人及其团队之间的合作关系,未来将对周星驰的优质IP进行多维度储备与开发。除书面放弃外,凡由周星驰担任主控人员或主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导演、编剧、制片人、监制)的电影、电视类作品,PDAL及其子公司享有不低于投资总额20%的优先投资权。此外,公司还将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与现有业务实现协同效应,增强影视剧投资制作能力并通过积累优质IP资源延伸产业链,打造上下一体联动的产业闭环。

现阶段明星IP资本化不断出现,比如去年3月,唐德影视拟收购范冰冰名下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作价超7.4亿元;暴风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以刘诗诗、赵丽颖为股东的稻草熊影业60%股权,交易金额为10.8亿元,均吸引了业内外的目光。业内人士认为,明星IP是稀缺,且基于明星自身的影响力产生的话题性以及较高的粉丝效应,使得相关公司通过资本方式搭上明星IP后,公司市值或是股价都实现一定程度的增长。

但是,由于目前市场迭代速度逐渐加快,明星资本的保鲜期也难以预计。在投资分析师许杉看来,基于明星IP资本化的现象越来越多,超高溢价收购明星公司的现象也接连出现,而这并不利于市场发展,进一步提升风险。尽管部分并购的明星公司做出业绩承诺,但没有实现业绩承诺,反而拖累并购主体本身业务发展的案例也不是个例,这均为市场敲响警钟。对于影视公司来说,明星IP虽然属于一种优质资源,但还需要看如何运用、能否推出优质作品,这才是能否长久在市场立足的关键要素。